一、基本情況
(一)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名稱
一創(chuàng)宇商小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本專項計劃”。
(二)資產支持證券類別
本專項計劃根據(jù)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將資產支持證券分為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三)目標募集規(guī)模
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目標發(fā)行規(guī)模2.5億元,其中,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2.0億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規(guī)模0.5億元。
(四)產品期限
專項計劃的存續(xù)期限為自專項計劃設立日(含該日)起至專項計劃終止日(含該日)止的期間。專項計劃終止日不一定是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實際到期日,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將可能于專項計劃終止日前支付完畢。
(五)信用級別
評級機構綜合專項計劃的基礎資產情況、交易結構安排、信用增級安排等因素,評估了有關風險,給予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AA+】級評級。
次級資產支持證券未進行評級。
(六)面值和參與價格
專項計劃設立時,每份資產支持證券的面值為人民幣壹佰元整(RMB100.00元);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單個客戶最低參與金額為壹佰萬元(RMB1,000,000.00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由原始權益人認購。
(七)參與原則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不設認購參與費用。
(1)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原則
a、認購人申購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需按推廣機構規(guī)定的程序、方式申購和繳款;
b、推廣期間不設單一認購人最高申購金額限制;
c、在推廣期內認購人可多次申購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已參與的申請在推廣期內不允許撤銷,首次申購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元整),每次追加申購的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元整),且必須為人民幣壹佰萬元(RMB:1,000,000元整)的整數(shù)倍。
d、認購人必須以人民幣資金認購資產支持證券。
(2)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原則
宇商小貸在專項計劃銷售期內一次性認購全部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并按計劃管理人規(guī)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八)資產支持證券登記
計劃管理人委托中證登上海公司辦理資產支持證券的登記托管業(yè)務。計劃管理人應與中證登上海公司另行簽署《證券登記及服務協(xié)議》,以明確計劃管理人和中證登上海公司在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賬戶管理、資產支持證券注冊登記、清算及資產支持證券交易確認、代理發(fā)放資產支持證券預期收益和返還本金、建立并保管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名冊等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保護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九)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
1、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
專項計劃存續(xù)期內,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將在中證登上海公司登記、并在專項計劃存續(xù)期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臺及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轉讓,受委托的登記機構將負責該等資產支持證券的轉讓過戶和資金交收清算。
2、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交易
次級資產支持證券中100%的份額由原始權益人認購。除非根據(jù)生效判決或裁定或計劃管理人事先的書面同意,原始權益人認購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后,不得轉讓其所持任何部分或全部次級資產支持證券,亦不得要求贖回。
二、專項計劃推廣期
本專項計劃的推廣期自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3日結束。
三、推廣對象
專項計劃推廣對象為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合格投資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禁止參與者除外。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由原始權益人深圳市宇商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全額認購。
四、推廣機構和推廣方式
本專項計劃推廣機構為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計劃管理人通過簿記建檔直銷的方式推廣本專項計劃。
五、專項計劃的設立
專項計劃推廣期間內各檔資產支持證券認購人的認購資金總額均達到該檔資產支持證券目標發(fā)售規(guī)模,推廣期間終止,經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后,計劃管理人宣布專項計劃設立,并向托管銀行提交驗資報告、加蓋計劃管理人公章的《計劃說明書》、《標準條款》,以及成立公告,同時將專項計劃募集資金全部劃轉至已開立的專項計劃賬戶。專項計劃募集資金劃入專項計劃賬戶后即成為專項計劃資金,管理人應通知托管銀行依據(jù)本協(xié)議的約定保管專項計劃資金,并監(jiān)督計劃管理人對專項計劃資金的使用。
專項計劃設立后,認購人向管理人交付的資金,在該資金到達管理人指定的專項計劃募集專用賬戶之日起至專項計劃設立日止期間的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提的利息(代扣銀行手續(xù)費),由管理人于專項計劃的首個兌付日歸還給認購人。
六、專項計劃有關機構
1、計劃管理人、推廣機構: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權益人:深圳市宇商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3、托管銀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差額支付承諾人:深圳市宇商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5、會計師: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6、評級機構: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
7、法律顧問: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
8、登記托管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優(yōu)先級資產支持證券轉讓場所:上海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