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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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創(chuàng)業(yè)晉金套利FOF1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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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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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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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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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KZ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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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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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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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規(guī)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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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劃成立時計劃財產的初始資產凈值不得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本計劃初始募集期及存續(xù)期不設規(guī)模上限。 管理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初始募集期及存續(xù)期規(guī)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網站公告。 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初始募集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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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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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劃的管理期限為【10】年,從本計劃成立日起算。在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展期條件下可展期,但按照本合同約定出現本計劃應當終止的情形時,本計劃將提前終止并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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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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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合計劃的具體推廣期以管理人的推廣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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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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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劃自成立之日起每周五開放申購(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每月的第三周周五開放贖回(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具體開放時間以管理人公告為準。本集合計劃項下,投資者參與份額設置鎖定期,具體鎖定安排如下: 投資者在推廣期或存續(xù)期內參與的計劃份額,自產品成立日或份額參與日起均需鎖定運作550天(第一個鎖定期),鎖定運作滿550天后最近的一個贖回開放日為第一個退出開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則相應順延至最近一個工作日),投資者可在該退出開放日辦理退出業(yè)務,若投資者未在該退出開放日退出的,則投資者持有的份額需繼續(xù)鎖定至自第一個退出開放日起滿550天后最近的一個贖回開放日(第二個鎖定期),該日為第二個退出開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則相應順延至最近一個工作日),投資者可在該退出開放日辦理退出業(yè)務,若投資者未在該退出開放日退出的,則投資者持有的份額需繼續(xù)鎖定至自第二個退出開放日起滿550天后最近的一個贖回開放日(第三個鎖定期),該日為第三個退出開放日,以此類推。 如份額鎖定安排發(fā)生變更,則投資者存量參與的計劃份額需以合同變更生效日起重新起算份額鎖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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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開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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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中國證監(jiān)會、基金業(yè)協會的規(guī)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業(yè)務規(guī)則以及證券交易所等交易規(guī)則修訂或者因本計劃運作的實際情況需要變更合同時,管理人有權設定臨時開放期,為投資者辦理退出業(yè)務,臨時開放期的具體安排以管理人公告為準,管理人需提前通知托管人及運營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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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額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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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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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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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在本計劃存續(xù)期內的參與開放期參與本計劃的,投資者應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如投資者在提交參與申請時未持有本計劃份額,則首次參與金額應當不低于人民幣400,000元(不含參與費),已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投資者在本計劃存續(xù)期內的參與開放期追加參與本計劃的除外。投資者可以多次參與本計劃,投資者多次參與本計劃的每次最低參與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超過部分不設金額級差。 當投資者持有的本計劃份額資產凈值高于人民幣400,000元時,投資者可以在本計劃的退出開放期內選擇全部或者部分退出本計劃,選擇部分退出的,投資者在退出后持有的本計劃份額資產凈值不應當低于人民幣400,000元,否則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持有本計劃的全部份額發(fā)起強制退出。 當投資者持有的本計劃份額資產凈值低于(含)人民幣400,000元時,需要退出本計劃的,投資者應當選擇一次性全部退出本計劃,否則管理人有權發(fā)起強制退出投資者持有的本計劃全部份額。 如相關法律法規(guī)變更導致前述約定不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管理人有權根據變更后的法律法規(guī)要求,合理調整對參與金額和退出份額的數量限制,管理人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在管理人網站指定公告告知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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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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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與費:無; 2、退出費:無 3、管理費:0.5%/年; 4、托管費:0.01%/年; 5、運營服務費:0.01%/年; 6、管理人業(yè)績報酬:詳見合同業(yè)績報酬部分。 7、證券交易費用:證券交易費用指本計劃進行各類投資品種的投資交易而形成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稅、交易所經手費、證管費、銀行間交易手續(xù)費、場外基金辦理要求的申購贖回費等費用、結算費、過戶費、傭金等各項費用,證券交易費用在交易發(fā)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費用;以上各項費用的費率標準按照相關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其中交易傭金的費率由管理人本著保護本計劃及投資者利益的原則,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 8、其他費用:在存續(xù)期間發(fā)生的本計劃審計費用,由本計劃承擔,在被審計的會計期間,按直線法在每個自然日內平均攤銷。銀行間市場賬戶開戶費及維護費、證券賬戶開戶費、存續(xù)期間信息披露費、電子合同服務費、注冊登記費、銀行匯劃手續(xù)費、賬戶管理費、會計師費及律師費、訴訟費等本計劃運營過程中發(fā)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相關費用,按費用實際支出金額支出,列入或者攤入當期本計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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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范圍及投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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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范圍 (1)資產管理產品: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公司及證券公司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基金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及期貨公司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在基金業(yè)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fā)行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及其他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發(fā)行的資產管理產品; (2)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各類銀行存款(包括銀行活期存款、銀行同業(yè)存款、銀行定期存款和銀行協議存款等各類存款,不含結構性存款)、貨幣市場基金。 2、資產配置比例 按市值計算,本計劃投資于資產管理產品的比例不低于資產總值的80%,并通過投向資產管理產品進行以下比例的資產配置: (1)按市值計算,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低于資產總值的80%; (2)按市值計算,權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低于資產總值的80%; (3)期貨和衍生品類資產的持倉合約價值(非軋差計算)低于資產總值的80%或衍生品賬戶權益不超過資產總值的20%; (4)本計劃總資產不得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200%,計算總資產時,應當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總資產,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5)本計劃投資于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25%;除以收購公司為目的設立的資產管理計劃、專門投資于未上市企業(yè)股權的資產管理計劃外,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于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25%,單一融資主體及其關聯方的非標準化資產,視為同一資產合并計算;銀行活期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券等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投資品種除外。全部投資者均為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專業(yè)投資者(專業(yè)投資者不包括募集兩個以上投資者資金設立的私募資產管理產品)且單個投資者投資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封閉式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完全按照有關指數的構成比例進行證券投資的資產管理計劃等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受前述關于投資于同一資產的比例限制。本計劃屬于基金中基金資產管理計劃(FOF),基金中基金資產管理計劃投資“定制”的子基金,并持有一個或者多個子基金產品的全部份額的,可豁免單只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于同一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資產的25%的組合投資要求;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投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單只資產管理產品的比例,以及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的投資同一資產的比例,均應當符合組合投資相關要求。 本計劃投資于上述資產管理產品的,計算本計劃總資產時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總資產。本計劃投資于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投資同類資產的金額需符合本計劃資產配置比例的要求。本計劃投資于其他私募資產管理產品的,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的投資同一資產的比例以及投資同一或者同類資產的金額需符合本計劃資產配置比例的要求。本計劃按照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披露投資組合的頻率,更新計算計劃所投資資產的金額或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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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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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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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推廣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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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且僅能向風險承受能力為C3(穩(wěn)健型)級及以上或者符合專業(yè)投資者標準的合格投資者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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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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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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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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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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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推廣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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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創(chuàng)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經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廣本計劃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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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產品發(fā)行或備案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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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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